【热门】租赁协议书3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建立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的用人机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人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乙方要求,乙方向甲方租赁 等 名人才(具体名单见附表《租赁人才名单》),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一、甲方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的具体要求,在乙方的协助下,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毕业生接收工作(不符合 市有关毕业生接收条件者除外):为租赁员工办理毕业生接收(该项手续费由乙方或租赁员工本人承担,费用标准按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毕业生收费标准)、报到、落户手续。
2.为租赁员工保管人事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具有关证明,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3.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为租赁员工建立个人工资帐户,为租赁员工办理工资、奖金发放等工作。
4.代缴各类保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租赁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5.工伤保险理赔:为租赁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租赁员工因执行乙方公务而发生伤亡事故,由甲方负责申报并办理相关理赔工作,超出保险理赔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提供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为乙方提供人事、劳动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7.敦促乙方租赁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间,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按时完成乙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爱护乙方的财产,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8.在协议期内,若租赁人才无正当理由在未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下自行离职,甲方负责向乙方重新派遣人才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修改或提前解除此协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单方面提前解除此协议(租赁人才在试用期内的除外)。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此协议,由此导致的甲方与租赁人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租赁人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数额按《 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确定;
2.乙方在使用向甲方租赁的人才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守劳动法和我市有关劳动、用工的法规、政策;若由于乙方违反劳动法和我市的劳动、用工法规和政策等原因造成甲方与租赁人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租赁人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数额按《 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确定;
3.租赁人才有下列情形的,乙方不能解除人才租赁协议: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租赁人才是女性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本合同期满时,租赁人才是女性且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本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5.乙方每月应按时向甲方支付人才租赁费,租赁费计算方法为:人才租赁费=租赁人才月工资( 元)+养老保险费( 元)+医疗保险费( 元)+工伤保险费 元)+失业保险费( 元)+管理费 元),共计 元/每月,社会保险费用根据 市社会保险局规定调整;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转帐到甲方指定帐户上,若乙方不能按时履行该款规定之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甲方与租赁人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租赁人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数额按《 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确定;
6.乙方所租赁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间,租赁人才在乙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残、死亡的,乙方按《 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关义务;租赁人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由乙方按《 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支付;乙方安排租赁人才加班加点的,乙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直接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给租赁人才;
7.督促租赁人才遵守甲方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商铺坐落于 市 路 号门面房 间。该门面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附属设施:(见房屋设施清单)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经营范围为 ;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个月支付一次,以 方式支付。
第一次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次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租赁设施押金 元,大写 元。
其他约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有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未明确提出续租的,甲方有权到期收回房屋。乙方用于经营的设施,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或移出;拆除设施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
5、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因改造对乙方经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自行改变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乙方开始装修该商铺时,应向甲方提供装修图纸且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对该商铺进行装修。如因装修需改变商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时,也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应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按市政收费标准为准)税金及其他债务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4、租期满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5、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服从甲方管理;
6、乙方应在租赁期前一个月明确是否续租,续租的签订合同;不续租的在期满后7日内搬离完毕,并清除使用痕迹、保持清洁。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1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押金: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物业管理费逾期两个月未付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5)擅自改变商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的;
(6)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
(7)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协调的其他行为。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担保,现被处分的;
(5)其他非甲方主观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双倍退还押金;
2、如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剩余房租和押金;
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退租的,按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如期交还房屋,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按逾期天数双倍收取租金。
十、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找到续租人的,甲方可视情况,退还未履行合同的部分租金,由甲方与新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叁页,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合同相同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下二坝村五社
乙方: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杜得礼
使用地地点:本社后湾盘沟上原公地及荒山东西70米,南北80米。共计8.4亩。
使用用途:在此地修建养殖场
使用范围如下:
1、 此地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使用权,不得拍卖和租赁他人。
2、 此权只有下二坝村五社,如租赁他人甲方将受到每年每亩1000元租费。
3、 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使用期间要将道路、水沟畅通,不能占用或堵死,以免影响他人。
4、 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修建,不得随意扩展。
5、 使用期在20xx年10月起动工修建。
6、 使用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使用期为50年。
7、 此荒地如遇国家征用,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收取修建设施费用,土地征收权由甲方所有。
8、 本协议由社员大会协商达成一致通过,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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